德人才〔2016〕5號
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,切實加強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,鼓勵高層次人才來我縣創新創業,更好地服務德清經濟社會發展,特制定本暫行辦法。
一、適用對象
德清縣高層次人才“服務綠卡”(以下簡稱“德清綠卡”)發放對象為在德清創新創業的,符合《中共德清縣委辦公室、德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人才發展新政策的若干意見》(德委辦〔2016〕37號)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認定為C類及以上的人才,以及我縣入選湖州市“南太湖精英計劃”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。
二、服務功能
“德清綠卡”在德清縣范圍內使用,憑卡可享受以下服務:
(一)行政審批服務
持卡人在申請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、社會組織登記、項目建設審批、科技項目申報等手續時開辟綠色通道,由項目所在地和主管部門提供前期指引,并由所在落戶鄉鎮、平臺全程代理員代辦,由縣行政服務中心提供協辦等跟蹤服務。(責任部門:縣行政服務中心)
(二)人力社保服務
持卡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可按照規定參加我縣的社會保險,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,并享受相應待遇;持卡人可免費參加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組織開展的考試和培訓等活動、免費參加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鑒定。(責任部門:縣人力社保局)
(三)金融服務
持卡人的個人金融業務與服務,到指定銀行辦理,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。 (責任部門:縣金融辦)
(四)科技服務
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辦企業的,允許以商標、著作權(版權)、專利等知識產權(須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并受保護)出資創辦企業,可按規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; 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,允許以專利質押形式,幫助申請信用貸款;可免費在縣科技文獻平臺檢索查閱資料。 (責任部門:縣科技局)
(五)教育服務
1.持卡人可免費參加縣內宣傳、統戰、文化、教育、民政、衛生等系統組織的高層論壇、學術報告、知識講座等活動。(責任部門:縣委宣傳部、縣委統戰部、縣文廣新聞局(體育局)、縣教育局、縣民政局、縣衛計局)
2.持卡人子女入學,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入學同等待遇,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;子女符合學籍管理政策規定辦理轉學手續,給予優先受理。 (責任部門:縣教育局)
(六)醫療保健服務
每年組織一次免費健康體檢。根據體檢結果,落實體檢醫院組織專家組為持卡人提出保健、醫療方案,做好相關指導和醫療保健服務,開辟就醫綠色通道,免費提供專家咨詢服務。 (責任部門:縣委組織部(人才辦)、縣衛計局)
(七)配偶安置服務
持卡人配偶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,根據其學歷、專業和原工作單位性質,由組織人社部門協調安置。(責任部門:縣人力社保局)
(八)住房保障服務
1.持卡人在德清無住房的,可優先入住人才公寓。(責任部門:縣人力社保局)
2.持卡人可按《湖州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實施意見》,在本縣享受繳存、提取和貸款等方面的政策優惠服務。(責任部門: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)
(九)文體服務
1.持卡人可免費在縣體育中心游泳館、乒乓球館、羽毛球館、健身館參與健身活動;免費在縣圖書館辦理金卡讀者證。(責任單位:縣文廣新聞局(體育局))
2.持卡人每年免費在德清銀都時代電影大世界觀看電影15場。(責任部門:縣文廣新聞局(體育局))
(十)交通服務
1.持卡人可免費在中心城區公共停車位停車。(責任部門:縣城管執法局)
2.持卡人可免費使用公共自行車和乘坐城區公交車。(責任部門:縣交通運輸局)
三、申辦程序
(一)申報。由高新區、鎮(街道)組織符合條件的人才填寫“德清綠卡”申請登記表,并提供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證件照3張,身份證復印件1張。
(二)審定。由高新區、鎮(街道)對申報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后報縣人力社保局,經審定后將人員名單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。
(三)發卡。對符合條件人員頒發“德清綠卡”,明確專人專用。
四、管理措施
(一)加強領導。落實“德清綠卡”制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(人才辦)牽頭,縣人力社保局具體實施,并負責“德清綠卡”的制作、發放、管理。
(二)落實責任。各責任部門按照各自職責,制定具體服務事項、辦理程序等,并與縣內相關人才政策緊密銜接。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協調涉及本單位的服務項目,努力為人才提供優質服務。
(三)動態管理。“德清綠卡”實行年檢制,如不再作為“德清綠卡”使用對象,即不再享受各項服務待遇,綠卡僅限持卡人本人按規定使用。“德清綠卡”服務功能可視情況不斷充實優化。
(四)跟蹤服務。“德清綠卡”制度在實施中,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做好具體協調服務工作,縣高層次人才服務聯盟成員單位要積極參與人才服務活動,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,特殊情況應及時報縣人力社保局、縣委組織部(人才辦)。
本暫行辦法自文件發布之日起施行,由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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